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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系统总结2021年春运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情况 乘势做好清明、五一假期行业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3-18 17:20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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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运函〔2021〕153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系统总结2021年春运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情况乘势做好清明、五一假期行业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省交通集团: 

  2021年春运期间,全省共发生经营性道路运输事故10起,造成11人死亡,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持续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降”目标,有力保障了春运总目标顺利完成。为继续巩固行业安全管控成效,乘势抓好清明、五一假期安全生产工作,结合道路运输领域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和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署要求,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春运重点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按

  照粤交运函〔2021〕32号文件等部署,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坚守疫情防控和交通保障第一线,围绕五项重点管控措施,多措并举全力防范化解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安全文明专项考核情况

  截至春运开始前(1月27日,下同),全省合计备案“两客一危”驾驶员59805名,其中58596名驾驶员通过了省道路运输安全宣教平台(“粤考运安”)的安全文明驾驶专项考核,整体考核完成率达97.98%,各地市完成率均达95%以上。

  (二)安全文明驾驶宣誓承诺情况

  截至春运开始前,全省合计49618名“两客一危”驾驶员通过“粤考运安”平台完成安全文明驾驶宣誓承诺电子签名及视频录制工作,整体签名完成率达82.97%。

  (三)岗前线上谈心谈话及健康申报情况

  春运期间,全省“两客一危”驾驶员合计开展50万人次谈心谈话及健康申报工作,其中5013人次涉嫌存在影响上岗的不良情绪,经所属企业跟进核查,已对属实的53名驾驶员作出停班处理。

  (四)800公里以上客运班线风险评估情况

  全省共有800公里以上线路715条,经比对分析,春运期间涉嫌有216条线路未开展(或未通过)风险评估但仍有车辆运行(见附件1)。

  (五)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等重点车辆监管情况

  全省共有57座以上大客车或卧铺客车1359辆,经比对分析,春运期间涉嫌有17辆57座以上大客车或卧铺客车仍参与800公里以上线路运行(见附件2)。


  二、主要问题与分析

  从以上情况分析,五项重点管控措施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厅道路运输安全工作专班通过“粤政易”等工作群多次预通报涉嫌违规运行情况后,部分地区仍未停止运行,反映出有关单位、部门抓安全工作不严不实,与“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一)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意识有待持续提升

  春运期间发生的10宗事故,其中6宗发生在路口、3宗发生在县道等人车混行复杂路面,主要以碰撞摩托车、电动车等非机动车辆(6宗)及行人(1宗),有8宗集中发生在早晨和下午等易处于疲劳状态的时段,反映部分驾驶员安全行车思想松懈,主动防御驾驶意识较弱,路面风险观察研判和应急处置操作能力不足,加之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驾驶任务不饱和,导致驾驶技能与意识趋于生疏、下降,亟待开展系统性、专业性练兵,提振行业士气,筑牢安全基石。

  (二)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盲区

  在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相关工作的重点部署、反复强调及督促提醒下,部分运输企业对五项重点管控措施的落实仍然不到位,甚至心存侥幸、我行我素,暴露出有关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甚至是企业法人等主要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薄弱,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流于形式,对所属营运车辆及驾驶员严重失管失控,涉嫌存在“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重大安全隐患,其中涉嫌违规行为较多、性质严重的有关企业名单见附件3。

  (三)个别地市行业安全管理“宽松软”现象依然存在

  从各项重点监管措施落实情况看,个别市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存在工作推进落实不力、慢作为甚至不作为等现象,导致辖内安全隐患和事故风险未及时消除,一是佛山、揭阳、河源、茂名等地“两客一危”驾驶员谈心谈话及健康申报完成率较低;二是深圳、珠海等地存在较多涉嫌未通过风险评估但仍在运行的800公里以上客运班线;三是深圳有15辆57座以上大客车涉嫌一直参与800公里以上线路运行。反映出个别行业管理部门“一岗双责”履职意识及能力有所欠缺,在一定范围存在“重审批、轻监管”思想,“不会管、不敢管、不想管”等问题仍未有效解决,在思想认识、治理能力等方面存在短板和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准确把握形势,切实提高站位

  今年是建党一百周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在这一关键节点,总书记、党中央作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部署。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将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作为学史力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各地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担当,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三个必须”等监督管理责任,全力抓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等各项工作,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为庆祝建党一百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行业环境。

  (二)迅速核查处置,扎实落实整改

  各地要深刻吸取有关经验教训,举一反三,迅速组织对涉及的隐患与问题进行核查处理,经核查违规情形属实的,立即责令相关车辆、驾驶员停运整改,并对所属企业按安全生产法等要求开展提醒教育、通报约谈、警示曝光、联合惩戒等闭环措施,督促企业限期完成整改,切实消除隐患。对核查中发现违法违规属实的,业务部门要主动会商综合执法等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作出严肃处理,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抄送同级安全应急、公安交管等部门,强化对相关企业主体、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任追究和惩戒教育。对于整改不力的单位、部门,厅将按程序组织安全生产约谈、挂牌督办,并视情向地方党委政府通报有关情况。各地核查处理情况于4月2日前报厅道路运输安全工作专班(联系人:李艾坚,13922211184)。

  (三)持续化解风险,保障清明、五一假期运输安全

  各地要严格按照道路运输领域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和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部署要求,抓细抓实各项重点管控措施,切实保障行业安全形势稳定。一是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梳理辖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保持和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督促企业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和车辆维护保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闭环管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二是强化驾驶员安全文明素质提升。针对春运期间未完成专项考核和宣誓承诺的“两客一危”驾驶员(见附件4),开展安全文明补课行动,督促所属企业尽快组织有关驾驶员,在“粤考运安”平台完成专项考核和宣誓承诺,确保于4月2日前100%完成,未完成“补课”的隐患驾驶员一律不得安排上岗。三是把牢驾驶员安全意识和心理健康关。继续督促“两客一危”及城市公交企业,安排专人与驾驶员在每日上岗前通过“粤考运安”平台开展谈心谈话,提醒驾驶员在每次发车前主动申报个人身体、心理情况及运行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等,严防身心健康状况不良的驾驶员上岗、安全技术状况不达标的车辆上路运行。厅将持续开展实时抽查,对未落实有关工作的驾驶员与企业予以通报,并纳入“双随机、一公开”重点监管及年度安全生产考核评分。四是严格长途客运班线风险评估。于4月2日前,全面完成800公里以上客运班线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并上传评估报告。未完成风险评估的线路一律不予投入车辆运行。五是推动加快淘汰重点车辆。根据省有关领导在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主动协调有关单位积极争取财政政策支持,收集梳理相关鼓励车辆提前退出等政策信息,积极引导企业加快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报废淘汰进度。六是加强动态监控管理。加快重型货车智能视频监控安装应用,结合动态监控和智能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严控车辆违规运行行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要将上述通报企业、车辆及驾驶员纳入重点监管对象,进一步加强对各地各项工作开展的指导督促,充分应用动态监控、智能视频监控和危运电子运单等信息化监管信息,实施数据比对分析和通报提醒,为行业安全系统治理提供有力支撑。

  联系人:厅综合运输处冯锦垣,电话:13570372553。


  相关附件:

  1.2021年春运期间涉嫌未完成风险评估且投入车辆运行800公里以上客运班线明细表.xlsx
2.2021年春运期间涉嫌参与800公里以上线路运行57座大客车及卧铺客车明细表.xlsx
3.2021年春运期间涉嫌违规行为较多企业明细表.xlsx
4.2021年春运期间未完成专项考核及宣誓承诺驾驶员明细表(请自行在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网上下载) .xlsx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系统总结2021年春运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情况乘势做好清明、五一假期行业安全工作的通知.pdf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