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综运字〔2021〕84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直通港澳道路客运企业跨境指标数核对结果公示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省交通集团:
为做好直通港澳道路运输指标管理工作的交接,进一步理清直通港澳道路客运企业跨境指标存量情况,经对比省商务厅、省公安厅以及我厅相关指标数据,现将直通港澳道路客运企业跨境指标数核对情况进行公示(见附件)。 请各地交通运输局通知辖内直通港澳道路客运企业认真核对跨境指标数。对公示的指标数、企业类型、注册地等有异议的,由直通港澳道路客运企业于2021年4月23日前将申诉内容以及原指标审批文件、工商营业执照等佐证材料复印件邮寄至省厅综合运输处(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广东交通大厦北座2501房)。省厅将再次核对后进行正式公布。
(联系人:万凤玲、吉波,020—83730763)
附件:直通港澳道路客运企业跨境经营指标情况表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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