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直通港澳道路运输指标管理工作的交接,进一步理清直通港澳道路客运企业跨境指标存量情况,经对比省商务厅、省公安厅以及我厅相关指标数据,现将直通港澳道路客运企业跨境指标数核对情况进行公示(见附件)。
直通港澳道路客运企业对公示的指标数、企业类型、注册地等有异议的,请于2021年4月23日前将申诉内容以及原指标审批文件、工商营业执照等佐证材料复印件邮寄至省厅综合运输处(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广东交通大厦北座2501房)。省厅将再次核对后进行正式公布。
(联系人:万凤玲、吉波,020-83730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