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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取消公路两侧设置广告标牌设施审批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4-13 19:18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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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路〔2021〕178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取消公路两侧设置广告标牌设施审批的公告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粤府〔2020〕1号)将“公路两侧设置广告标牌设施审批”事项取消,要求提请省人大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地方性法规后实施。2020年11月27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省公路条例》的修正,将原《广东省公路条例》第二十五条中的“并按照有关规定批准”修改为“并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公路两侧设置广告标牌设施审批”事项依法取消。我省在公路两侧设置广告标牌设施的管理方式由“规划—审批—设置”转变为“规划—设置”。

  特此公告。   


   附件:粤府〔2020〕1号(摘选)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4月13日


  相关附件:

  粤府〔2020〕1号(摘选).pdf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取消公路两侧设置广告标牌设施审批的公告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