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综运字〔2021〕96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通报2021年3月份相关营运车辆动态监控抽查情况的通知
河源、梅州、惠州、东莞市交通运输局,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按照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相关工作要求,为充分发挥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作用,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道路运输“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部署(粤交运函〔2020〕481号、粤交综运字〔2020〕179号),2021年3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我厅组织对河源、梅州、惠州、东莞市“两客一危一重”车辆的动态监控情况进行了抽查,发现如下突出问题:一是部分车辆存在严重超速报警,疑似存在违规超速行驶行为;二是部分车辆存在严重疲劳驾驶报警,疑似存在违规疲劳驾驶行为(详见附件)。
一、现将查到存疑的车辆及企业有关信息予以通报,请相关地市交通运输局迅速组织调查核实,并对相关企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经查实发现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行为,要依法依规立案处理。
二、各地要充分运用有关数据治理手段,分析统计辖区内道路运输车辆的运行情况,将涉嫌超速、疲劳驾驶等违规情况通报道路运输企业整改处理,将考核不合格的道路运输企业纳入重点监管范畴,把道路运输企业和车辆的卫星定位监控、联网联控考核情况,作为日常业务办理的重要参考。
三、各地要进一步压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辖区内道路运输企业加强车辆运行期间实时动态监控管理,加强驾驶员教育和监督,杜绝超速、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从源头上遏制道路运输事故发生。
四、请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进一步加强对各地市动态监管工作的督促指导。各市在核实中涉及的有关数据比对、违法性质评判等具体工作请迳与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联系,相关调查处理情况请各市于2021年5月12日前报厅。
联系人:陈洁,电话:020—83730800
附件:
1.2021年3月份抽查东莞、惠州、梅州、河源市“两客一危一重”车辆超速情况
2.2021年3月份抽查东莞、惠州、梅州、河源市“两客一危一重”车辆疲劳驾驶情况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4月14日
相关附件:
1.2021年3月份抽查东莞、惠州、梅州、河源市“两客一危一重”车辆超速情况.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