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1〕90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水运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交办水函〔2021〕143号)的要求,我厅按照《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交质监发〔2012〕774号)的规定,组织开展了交通运输部2020年度(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本次公告的评价结果,仅是对参评企业及人员2020年度在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项目从业情况进行评价的结果,按照交质监发〔2012〕774号文规定,交通运输部将在汇总各省评分的基础上,再对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进行综合评价。
附件:
1、交通运输部2020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表.pdf
2、交通运输部2020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结果表.pdf
3、交通运输部2020年度(广东省)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表.pdf
4、交通运输部2020年度(广东省)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结果表.pdf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