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基〔2021〕225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选宣传广东省“十大最美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十大最美农村路”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事务中心(公路局),省公路事务中心:
为迎接建党100周年,唱响中国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的主旋律,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十大最美农村路”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交办政研函〔2020〕1850号)精神,在党史学习教育中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构建畅安舒美的公路交通出行,展示广东交通运输系统发展成果和辉煌成就,现就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广东省“十大最美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十大最美农村路”推选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推选宣传广东省“最美公路”,旨为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践行“用心服务、畅享交通”“我在路上、路在心上”的要求,打造广东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高质量发展的品牌、名片,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努力建设美丽广东,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先行示范省,办人民满意交通,满足人民对交通美好出行的新期待,为广东打造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贡献交通力量。
二、组织领导
主办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承办单位:省公路事务中心
媒体支持:《中国公路》《南方日报》,腾讯大粤网等媒体。
成立推选宣传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推选宣传活动的方案制定、协调推进等工作。
组长:贾绍明,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副组长:任美龙,省公路事务中心党委副书记、主任
成员:王璜、廖星、史焕杰、肖济邦、潘晓红、李卫国、刘瀚飚、黄泽华、柯建雄、李林生、赖香忠、陈金坦、刘云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公路事务中心,负责推选宣传活动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成员:刘名刚、林健芳、唐革晖、曾波波、黄进阳、林楚忠、桂姗子、陈艺文、黄胜军、李岚、陈光林、钟川、林波。
三、推选范围及标准
推选宣传广东境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10条,农村公路10条。具体标准如下:
(一)路况质量优良。参加推选宣传的每条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连续里程不少于20公里,农村公路中县道连续里程不少于10公里、乡道村道连续里程不少于5公里。符合公路建设标准,未出现质量安全事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已由公路部门接养,农村公路已通过验收并有管养主体,路面通畅,行车舒适。
(二)附属设施齐全。公路安保设施、服务设施完善,无安全隐患,非现存事故多发点段,视觉良好,行车安全。
(三)路容路貌美观。公路与周边环境协调一致,路容路貌整洁,绿化程度较高,路线建设至运营期间未对环境产生重大不良影响,未引发环境保护事故或事件。
(四)管理规范优质。公路养护、路政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公路养护优良,公众出行服务优良,应急保障有力。
(五)生态环境自然和谐。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公路线形和路域环境自然和谐,公路绿化因路制宜,乔、灌、花、草结合,公路文化特色鲜明,沿途景观具有较强观赏性,有一定人文底蕴,无负面新闻报道。
四、工作流程
本次推选活动采取单位推荐方式,具体包括单位推荐、资格审查、公众投票、专家评审、名单公示、媒体宣传报道等环节。
(一)单位推荐(发文之日—5月28日)。以地级市为单位进行推荐,每个市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推荐1—2条最美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各市如果推荐同一路线,选择最美路段)、1—2条最美农村公路。推荐资料包括《广东省“十大最美公路”推荐表》(附件一)《广东省“十大最美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基础情况自评表》(附件二)《广东省“十大最美农村路”基础情况自评表》(附件三),表后附上能反映该路段实际情况的5—10张图片(图片为原图,单张图片大小为3M以上,储存格式为JPG的电子文档),也可同时提供路段的宣传视频(时长不超过3分钟),方便对外宣传展示。推荐资料未及时报送省公路事务中心视为自动弃权。
(二)资格审查(5月28日—6月10日)。推选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以推荐材料为依据,对照有关条件和标准对推荐的公路进行资格审核,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入围名单,入围路段至少获得提名奖以上奖项。
(三)公众投票(6月10日—6月15日)。通过“广东交通”、“广东公路”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进行为期5天的网上投票。每个微信账号只能投1次,投票要从入围名单中选择10个选项。公众投票数折算分值权重为35%。
(四)推选宣传委员会评审(6月15日—6月20日)。召开“十大最美公路”推选宣传委员会,邀请行业专家、媒体代表对候选路段进行投票。票数折算分值权重为65%。根据公众投票、委员投票结果,确定“十大最美公路”名单。
(五)名单公示(6月20日—6月25日)。“十大最美公路”入选名单在“广东交通”、“广东公路”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的,经省交通运输厅推选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核准后正式发布。
(六)总结宣传(6月25日—7月1日)。公布“十大最美公路”获奖名单及提名奖名单,颁发荣誉证书。组织媒体对“十大最美公路”进行宣传和报道。在“广东交通”、“广东公路”微信公众号进行“十大最美公路”宣传展播,出版一本《广东省十大最美公路》画册,在《中国公路》杂志进行广东省“十大最美公路”专题宣传。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推选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做好部署安排,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工作专班,严密组织,确保推选宣传活动顺利进行。
(二)公平公正,严格推选宣传。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推选宣传条件推荐,真正把最美典型推选宣传出来,确保评选活动权威性,提升行业先进典型的引导力、公信力。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及微信等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把推选宣传活动作为宣传展示公路良好形象的重要契机,提升行业凝聚力和影响力,真正使推选宣传的过程成为展示行业风采、树立先进典型、弘扬正能量的过程。
(四)认真把关,及时上报。请以正式文件上报,推荐名单按照主次排列顺序。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纸质版资料包含:报告、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纸质盖章原件及相应照片、光盘,请一并邮寄至指定地址。电子版资料包含:报告、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的Word电子文档及相应盖章扫描件电子文档,图片电子版及宣传视频,请一并邮寄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林波,联系电话:020—87603511,邮箱:gdgldb@gd.gov.cn,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东路428号省公路事务中心612 室。
附件:
1.广东省“十大最美公路”推荐表
2.广东省“十大最美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自评表
3.广东省“十大最美农村路”自评表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4月29日
相关附件: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选宣传广东省“十大最美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十大最美农村路”活动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