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交运函〔2021〕120号)的相关要求和申报程序,截止4月底我厅先后收到河源市龙川县、梅州市梅县区、韶关市南雄市、肇庆市四会市等四个县(区、市)提交的创建申请和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省推荐示范创建县名单审核的公平、公正,我厅委托广东省交通运输协会于5月18日组织专家对上述四个县(区、市)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专家最终评分(肇庆市四会市93.80分、梅州市梅县区84.84分、韶关市南雄市84.70分、河源市龙川县64.88分)。按照由高到低顺序,前三名作为我省第二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县名单上报交通运输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1年5月21日至2021年5月26日。如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向我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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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运输处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