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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与服务 保障道路货运驾驶员出省顺畅通行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6-16 09:48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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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综运字〔2021〕166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与服务保障道路货运驾驶员出省顺畅通行等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根据《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省人员管控防止疫情扩散的通知》(粤防疫指明电〔2021〕3号)要求,广州、佛山市低风险地区人员出省(含前往北京)须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省内其他地市人员出省(含前往北京)须出示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目前,我省已由公安部门牵头设置80个省际联合检疫检查站,实现对高速公路21个、普通国道59个及港口3个出省通道的全覆盖。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大关怀力度、改善从业环境、维护货车司机合法权益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疫情防控与服务,保障道路货运车辆出省通行顺畅,高效运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出省货运驾驶员核酸检测便利措施

  广州、佛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现有货车司机免费核酸检测点规模基础上,会同同级卫生健康等部门及当地县、区级人民政府,在主要通道路口、物流园区和货车专用停车场优化整体布局,就近为货运驾驶员(含外省籍货运驾驶员,下同)提供免费检测点(以下简称“专用检测点”),并督促当地货运企业根据运输任务和车辆调度情况,组织货运驾驶员统一开展核酸检测,做到无核酸不驾车。其他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在出省通道附近及其他具备货运车辆停车条件的区域设置专用检测点,或协调当地其他核酸检测点开通绿色通道,免费为货运驾驶员进行核酸检测。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当地卫生健康等部门,为确有出省需求的货运驾驶员尽快出具核酸检测报告,并加强宣传引导货运驾驶员以预约检测为主,减少人员聚集和等候时间过长等现象,为货运驾驶员提供优质便利的核酸检测服务。

  二、细化实化司乘人员出省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一是要通过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运输局官网、两微一端和工作联络群等渠道,主动发布有关疫情防控政策文件、工作指引及核酸检测点设置与免费检测情况,并做好相应解释工作;二是要结合重型货车智能视频安装、安全生产检查、现场业务办理及货运车辆装卸货等工作,通过现场告知或专项宣传渠道积极开展宣贯,及时向货运企业及从业人员传达疫情防控政策要求;三是要督促当地网络货运平台运营企业通过平台软件发布公告,以首页滚动播放及承接出省货运订单前弹窗提示等形式,提醒在我省载货的货运驾驶员出省前及时做好核酸检测;四是要通过高速公路入口、可变情报板、服务区宣传栏等方式,向出省方向司乘人员广泛开展宣传提醒,及时告知司乘人员临近免费核酸检测点位置,引导司乘人员自觉主动进行核酸检测,并持有效核酸证明出省。

  三、严管与厚爱为货运驾驶员等做好跨省运输服务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一是要在省际联合检疫检查站加派人手并增设车辆通道,合理规划设置车辆调头场地,提高省际防疫检查和车辆运转效率,加大检查力度和大数据应用,严防中高风险地区或未持有效核酸检测证明人员出省;二是要加大对辖内物流园区及托运企业等单位的源头管理,督促源头企业既要加大对货运驾驶员的“绿码”核验力度,亦不得强制要求货运驾驶员持有关核酸阴性证明入场;三是要加大对违规收费行为的打击查处力度,严防有关单位或企业借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名义向货物企业或从业人员增设收费事项等乱收费行为,切实维护道路货运市场秩序。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汇总各地检测点或现有检测点绿色通道设置、政策宣贯及当地网络货运平台有关工作落实情况,并于6月25日前书面报厅。工作落实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报当地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或厅协调解决。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6月15日

  相关附件: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与服务 保障道路货运驾驶员出省顺畅通行等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