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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公布《道路客运车辆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的公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6-24 16:12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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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运便函〔2021〕139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公布《道路客运车辆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的公告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 

  现将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公布《道路客运车辆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的公告(交运规〔2021〕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公告要求指导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者、道路客运经营者履行告知义务,依法依规开展安全检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6月22日

       相关附件:  

       交运规〔2021〕2号.pdf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公布《道路客运车辆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的公告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