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工函〔2021〕383号
关于举办2021年广东省交通运输行业船舶机舱设备操作工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省航道事务中心:
为全面提升我省航道船舶机舱设备操作工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努力培养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职工队伍,促进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广东省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工作的通知》(粤工总〔2021〕20号)和《关于举办广东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125号)要求,厅决定举办2021年全省交通运输行业船舶机舱设备操作工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机构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承办单位:广东省航道事务中心
协办单位:广东省江门航道事务中心
(二)竞赛组委会组成人员
主 任:王富民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一级巡视员
副主任:朱永灵 广东省航道事务中心党委书记
陆明生 广东省航道事务中心党委副书记、主任
委 员:廖 星 童本标 刘阳林 段 翔 吴镇光
李雁翀 杨明远 杨远兴 吴和宣 刘炳新
陈 晖 戴庆发 莫小凯 吴宗会 唐 丹
陶文飞 李水新
组委会下设工作组,设在省航道事务中心工会,具体负责竞赛的各项工作。
组 长:杨远兴
副组长:唐 丹 陈健洪
成 员:陈瑞镔 黄伟文
二、竞赛时间和地点
(一)竞赛时间:2021年8月18日至8月20日。
(二)竞赛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工业大道11号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三、参赛人员要求
(一)以各区域航道事务中心为单位组队参赛,各区域航道事务中心应积极开展船舶机舱设备操作工技能培训,组织初赛和选拔赛,并推荐5名优秀选手参加全省决赛,省航道测绘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报名参赛。
(二)参赛人员应是本单位一线船舶机舱设备操作工人(管理人员不能参赛;参赛选手以各区域航道事务中心2021年3月31日前在册为准,单位出具工龄证明并提供该年度社保资料)。
四、竞赛内容和办法
本次竞赛以船舶机舱设备操作工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要求为基础,结合航道工作实际,以操作技能和解决生产实际问题为重点,适当增加相关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等内容。分为理论知识竞赛和实操技能竞赛两部分。
(一)个人成绩的评定:总成绩为100分,理论知识竞赛成绩占30%,实操技能竞赛成绩占70%(其中船舶机舱动力设备拆装、动力设备操作和机舱机电设备故障分析与处理占竞赛总分的60%,水上救生求生技能占竞赛总分的10%)。
(二)团体成绩评定:团体赛不再重复进行,团体成绩为各单位参赛选手成绩总和。
五、竞赛方案(另发)
六、奖励办法
(一)个人奖励1.个人奖励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由竞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2.竞赛总成绩第一名选手,由省交通工会按程序申报“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竞赛总成绩前5名选手,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授予“广东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联合发文予以通报表扬并颁发荣誉证书;竞赛总成绩6-15名选手,由省交通运输厅颁发“广东省交通技术能手”荣誉证书。3.参赛选手职业资格证书办理参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团体奖励
1.获得团体前6名的单位由竞赛组委会颁发奖杯。
2.对赛事组织工作出色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3.对技能竞赛工作贡献突出的单位,颁发贡献奖。
七、其他事项
(一)各有关单位要定期评估分析疫情对筹办工作的影响,视疫情防控情况及时作出应对策略。要压实主体责任,认真研究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比赛安全保护工作。
(二)请各参赛单位于2021年7月18日前将船舶机舱设备操作工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黄伟文,联系电话:0750-3292866,邮箱:jmhdrjk@jiangmen.gov.cn。
(三)参赛者应穿着省航道事务中心下发的工作服、工作鞋和工作手套等。
(四)各参赛单位派1名领导作为领队参加。
(五)交通费、住宿费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需向社会购买服务的项目,招投标要严格按政府采购、招投标方式开展。
附件:2021年广东省交通运输行业船舶机舱设备操作工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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