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基〔2021〕30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珠海港高栏港区集装箱码头二期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通知
珠海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按照《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2号)的要求,2020年11月5日至6日,厅组织了珠海港高栏港区集装箱码头二期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经竣工验收现场核查组核查,该工程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竣工验收合格。现将该项目《港口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证书》印发给你司,请严格落实竣工验收现场核查组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加快办理工程结算及决算等工作,尽快完成尾留工程;进一步加强职工岗位培训,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通航及防台等管理,确保码头安全生产。
附件:港口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证书(2021001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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