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科字〔2021〕165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1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广州港务局,厅直属(代管)各单位,省交通集团、港航集团、铁投集团,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中交四航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地铁集团、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省交通科技协同创新中心)、各有关学(协)会、各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1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粤科函区字〔2021〕110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名要求
(一)提请我厅提名的项目,请申报单位严格按通知要求填报申报材料,并对申报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有效性负责。
(二)提请专家提名的项目,请申报单位将专家网上审核通过后的申报材料电子版抄报厅科技处。
二、我厅提名项目的申报流程
(一)各单位对照提名项目条件,对本单位优秀项目和人选进行遴选,并按要求进行公示。
(二)填报人、填报人所在单位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按照《2021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的要求进行填报。
(三)经厅网上审核通过后,填报单位打印生成书面提名书(含主件和附件,一式1份)报厅科技处。
三、我厅提名项目的时间要求
书面材料提交厅的截止时间为10月13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相关附件可登录广东省交通科技协同创新信息平台通知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林静言、罗琪,020-83831354、83804950
邮 箱:jtkj@gdcd.gov.cn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广东交通大厦1101
邮 编:510101
附件:粤科函区字〔2021〕1104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9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