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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关于命名2021年度广东省青年文明号标兵号的决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2-13 14:31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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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政函〔2021〕836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关于命名2021年度广东省青年文明号标兵号的决定》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代管)各单位,省交通集团、港航集团、铁投集团: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进“青春建功十四五”广东青年岗位建功行动,团省委开展了2021年度广东省青年文明号标兵号的评选,广州市交通管理总站客运管理科、深圳地铁运营集团客运二分公司深圳北站等集体被命名为“2021年度青年文明号标兵号”。现将《关于命名2021年度广东省青年文明号标兵号的决定》(团粤发〔2021〕17号)转发给你们。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要以先进集体为榜样,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激发行业青年奋发进取的精神动力,引导和帮助广大青年听党话、跟党走,不断提升广东省青年文明号品牌的影响力和感召力,为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贡献青春力量。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12月9日

  

  相关附件:

  团粤发〔2021〕17号.pdf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关于命名2021年度广东省青年文明号标兵号的决定》的通知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