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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命名有关项目为“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1-12 20:06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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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综运字〔2022〕9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命名有关项目为“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的通知 


深圳、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现将《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命名天津港中蒙俄经济走廊集装箱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等20个项目为“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的通知》(交运函〔2021〕709号)转发给你们,请继续加强指导,推动支持广东省盐田港亚太—泛珠三角—欧洲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示范工程、中外运(广东)“东盟—广东—欧洲”公铁海河多式联运示范工程两个项目的单位,再接再厉,进一步深化合作协同,促进我省多式联运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1月12日


  相关附件:

  交运函〔2021〕709号.pdf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命名有关项目为“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