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基函〔2022〕82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乡村振兴局转发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通报表扬“四好农村路”建设市域突出单位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省公路事务中心:
现将《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通报表扬“四好农村路”建设市域突出单位的通知》(交公路发〔2022〕13号)转发给你们。我省佛山市、梅州市、江门市被评为“四好农村路”建设市域突出单位。希望受到表扬的地市要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探索总结成功经验。各地市要对标先进,学习借鉴好做法、好经验,全面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高质量发展,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助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乡村振兴局(代章)
2022年2月18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