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运函〔2022〕653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贯彻落实
《广东省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港务局,珠海、佛山、东莞市轨道交通局,广州货运中心,广州、惠州、肇庆车务段,广州站、江村站、深圳站,平南公司,广东粤通铁路物流有限公司、广东铁路有限公司、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 国家铁路集团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交运函〔2022〕201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2〕2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及交通强省建设工作要求,细化任务目标,强化组织实施,确保我省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取得实效,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细化分解铁路增量运输任务
为落实到2025年全省铁路货运量增长达1.2亿吨的目标要求,综合考虑各地综合运输发展现状,将增量目标细化分解到各地市,详见《广东省铁路货运增量目标任务分解表》(以下简称《任务分解表》,附件2),请各地市认真贯彻执行。
二、狠抓工作落实
(一)制定实施方案。请各地紧密结合当地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用地结构特点,加快组织制订本地区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实化工作任务,落实“一港一策、一企一策”,将本地区任务目标细化分解到各县(区)、沿海港口及重点企业,相应制定完善责任清单和配套政策措施,确保方案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各地应将实施方案征得当地人民政府同意后,尽快报省交通运输厅备案。
(二)大力推动重点货运铁路建设。各地要按照省《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推动重要港口集疏运铁路、主要物流园区和大型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项目(见附件3-5)建设,提升我省铁路货运和公铁、铁水等多式联运发展的基础条件。
(三)完善工作机制。各地要建立完善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联系机制,加强横向和纵向沟通协调,并确定一名负责领导及一名具体联络员,与当地实施方案一并报省交通运输厅备案。
三、强化跟踪督导
(一)加强跟踪监督。各地要协调加强对辖区内铁路、港口、工矿企业等重点企业的跟踪督导,及时跟进、掌握“公转铁”及铁水联运等方面工作推进情况和存在问题,确保各项任务举措落实到位。要加强监测分析,对照本通知任务分解表、港口集疏运铁路和物流园区及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重点建设项目表,协调督促相关单位按照有关时间要求推进工作。省交通运输厅、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将会同省直有关单位不定期对各地市和铁路、港口、工矿等重点单位进行跟踪督导。
(二)加强信息报送。各地要每半年总结形成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情况报告,并填写重点项目建设监测表和工作监测分析表(见附件6、7),于每半年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报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1月5日前开始报送。
联系人:省交通运输厅,李鹏飞、刘佩珺,联系电话:020-83730685;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晓伟,联系电话:020-61326854。
附件:
2.广东省铁路货运增量任务指标分解表
3.港口集疏运铁路重点建设项目表(2022-2025年)
4.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重点建设项目表(2022-2025年)
5.大型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重点建设项目表(2022-2025年)
6.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监测表
7.工作监测分析表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