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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总工会转发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2022年“最美货车司机”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0-27 17:17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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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运函〔2022〕720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总工会转发

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2022年“最美货车司机”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总工会,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现将《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2022年“最美货车司机”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交运函〔2022〕44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2022年“最美货车司机”推选宣传活动由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主办。广东省推选宣传活动由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总工会联合承办,广东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二、推选条件和方式

  (一)推选条件

  全省从事道路货运5年及以上的货车司机均可参与推选,需满足的条件详见《通知》。

  (二)推选方式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织要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当地企业、货车司机积极参与推选活动。推选的候选人材料由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公安部门、工会组织遴选后汇总报至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由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公安厅、省总工会对各地市上报的候选人进行遴选后报送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三、活动安排

  (一)推荐阶段(截至2022年11月20日)

  各地市、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的推选条件广泛组织遴选。根据各地市登记的现有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数量,广州、深圳各推荐5人,佛山、中山、东莞、茂名、江门、汕头、湛江、肇庆、惠州、清远各推荐2至3人,揭阳、梅州、阳江、潮州、珠海、韶关、河源、云浮、汕尾各推荐1-2人。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填写《2022年“最美货车司机”推荐表》(见《通知》附件,电子表可在交通运输部网站下载)一式2份,需加盖地市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及工会组织公章。

  2.一寸证件照2张(粘贴在推荐表上)。

  3.身份证复印件一式2份。

  以上所有材料请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在11月20日前将推荐人选的相关材料报至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二)评选阶段(2022年11月21日至11月30日)

  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和省总工会将结合交通违法违规记录及道路运输驾驶员年度诚信评价结果,组织行业内外专家综合评审推荐,从各地市上报的候选人中评选出10名,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和省总工会联合推荐报送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四、活动表彰

  对于各地市的推荐对象,经省级统一审核核实以及公示无异议后,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和省总工会进行通报表扬,授予“2022年广东省优秀货车司机”荣誉称号;对于我省推荐至全国参选的,授予“2022年广东省‘最美货车司机’”荣誉称号;对于被评选为全国100名“最美货车司机”的,由单位所在地市优先作为市级“五一劳动奖章”、省级“五一劳动奖章”的推荐对象;对于被评选为全国“十大最美货车司机”的,优先作为省级“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交通运输行业劳动模范、交通运输部、中华全国总工会“感动交通年度人物”及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华全国总工会“最美职工”推荐对象。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和省总工会共同审定在此次推选宣传活动中表现优秀的组织单位名单,并予以通报表扬。

  五、工作要求

  各地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积极开展宣传与推选。要把2022年“最美货车司机”推选宣传与交通运输行业“最美”系列宣传活动等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突出重点。要充分认识推选宣传活动对提升广大货车司机职业荣誉感、推动货车司机加入工会、加强交通运输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重要作用,不断提升先进典型的引导力、影响力,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道路运输一线从业人员的良好氛围。

  各相关单位要坚持公开、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严格遵守推选的标准和流程,确保推选活动的权威性。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彭鑫佼,电话:020-83732203;

  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唐晓,电话:020-83111556;

  省总工会 王娅,电话:020-86153036。

  电子版推荐材料报送至电子邮箱pengxinjiao@gd.gov.cn;纸质推荐材料(在封面注明“2022年‘最美货车司机’推荐材料”)报送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广东交通大厦1312室,邮编:510101。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总工会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