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努力建设“人民满意、保障有力、世界领先”的交通强国目标,根据《广东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办法》定期组织对全省高速公路运营服务质量进行评价的要求,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开展了2020-2021年度广东省高速公路和服务区运营服务质量评价工作。经省评价委员会、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第三方评价机构等单位现场评价及公众网上满意度调查等环节的扎实工作,评价结果于2022年9月23至30日、11月10日至12日两次内部公示,12月8日至12日对全社会公示后无异议,现将评价结果(详见附件)正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