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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命名2020-2021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决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3-02 11:42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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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文明〔2023〕6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命名2020-2021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决定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港务局,厅直属(代管)各单位、机关各处室,省交通集团、港航集团、铁投集团:

  现将《交通运输部关于命名2020-2021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的决定》(交政研发〔2022〕130号)转发给你们,其中,广州北环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汕头市交通运输局、茂名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4个单位被授予“2020-2021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称号;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广东大潮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高陂中心收费站、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南二环高速公路路政大队、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事业总部运营一中心车站服务二部广州南中心站、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违章处理窗口等5个集体被授予“2020-2021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示范窗口”称号;深圳港引航站等5个2018-2019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广州快速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机场中心站等5个行业文明示范窗口经过复核确认继续保留称号。

  希望上述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切实发挥榜样表率作用,为推动新时代新征程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再立新功。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以先进集体为榜样,持之以恒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守正创新、奋发进取,不断提升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为交通强省建设注入精神动力。


  附件:交通运输部关于命名2020-2021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的决定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