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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启用水路运输电子证照的函

发布时间: 2023-03-22 11:11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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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水函〔2023〕208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启用水路运输电子证照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的若干规定》及交通运输部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水路运输行业信息化、便利化,我省已启用水路运输电子证照,不再出具纸质版证照。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启用的电子证照范围包括《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港澳航线船舶营运证》和《船舶营业运输证注销登记证明书》(样式见附件)。

  二、我省核发的水路运输电子证照依据交通运输部《水路运输电子证照第3部分: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JT/T1385.3-2021)、《水路运输电子证照第4部分:船舶营业运输证》(JT/T 1385.4-2021)等相关行业标准制定,并加盖“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水运管理专用章”或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核验,电子证照和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纸质证照在有效期内的仍然有效。

  请贵厅(局、委)给予认可、支持。

  联系人:钟非凡,联系方式:020-83730563。


  附件:水路运输电子证照样式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