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综运字〔2023〕178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商请开展2023年度道路运输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工作的函
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税务局,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及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部署,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40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粤市监〔2020〕91号)要求,现决定开展2023年度道路运输领域行业监管对象的部门联合抽查,商请贵单位派员参加。具体事项函告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3年5月15日至19日。
二、抽查地市
本次抽查广州、深圳、汕头、惠州、东莞、揭阳6个地市。分两组进行,广州、深圳、东莞为第一组,汕头、惠州、揭阳为第二组。
三、抽查内容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道路运输车辆达标管理、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合法合规运营等情况。
四、抽查人员
由我厅牵头,请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税务局、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各派2名与抽查事项相关的业务人员组成。
请各单位将参加抽查人员名单于2023年5月9日前通过粤政易反馈我厅。
联系人:陈洁(粤政易同名),联系电话:020-83730800。
附件: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人员名单回执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