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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道路运输“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5-10 17:56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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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综运字〔2023〕196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道路运输“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的通知

广州、深圳、梅州、惠州、东莞、茂名市交通运输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及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部署,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40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粤市监〔2020〕91号)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道路运输“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粤交综运字〔2023〕92号)要求,现决定开展全省道路运输领域行业监管对象的部门联合抽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3年5月15日至19日。

  二、抽查内容

  (一)道路运输企业(含驾培机构、汽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重点是“两客一危”企业营运资质动态保持情况;

  (二)农村道路客运安全管理,重点是农村公路与农村客运车型不匹配,大车跑小路存在的安全隐患管控情况;

  (三)货车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情况,省道安办关于2023年货车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行动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四)道路运输车辆达标管理、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合法合规运营等工作情况。

  三、抽查对象

  每地市随机抽取道路运输企业(茂名、惠州、梅州等地市至少有一家经营农村道路客运公司)、道路运输车辆达标管理单位(企业)、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和汽车维修企业、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含网约出租车平台、货运平台)等5至6家开展实地检查。

  四、抽查人员

  由省交通运输厅、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等单位派员组成。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如实提供资料,反映各项工作的真实情况。有关抽查情况(见附件)和处理结果将及时在相关平台公开。

  (二)工作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等廉洁纪律。

  联系人:陈洁,联系电话:020-83730800。


  附件:省级道路运输“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记录表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