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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23年度道路运输“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3-06-13 17:22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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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综运字〔2023〕250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23年度道路运输“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情况的通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40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粤市监〔2020〕91 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道路运输“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粤交综运字〔2023〕92号),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我厅联合相关厅局开展了道路运输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随机抽查检查工作由省交通运输厅牵头,联合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省税务局对全省道路运输领域监管对象开展。5月中旬至6月上旬,联合检查组重点围绕公司(企业)经营资质条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企业车辆及人员管理、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应用等方面,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翻阅资料、现场提问等方式,分两组对广州、深圳、梅州、惠州、东莞、茂名等6地市32家“两客一危一重”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道路运输车辆达标核查单位及新业态企业,开展了实地检查,并对今年一季度被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约谈通报的部分中高风险企业进行了重点抽查。大部分道路运输受检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日常经营管理方面较为规范,但在全面增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从严从紧强化从业人员及营运车辆管理、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制度及智能视频监控报警闭环处理等方面还有很大差距。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识不清,履职尽责不严不实,安全管理宽、松、软。主要表现在有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不熟、思路不清,对安全生产“八个一”工作要求未严格落实;重点岗位人员常态化教育培训未起到实效,缺训缺会人员未补学;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和使用不规范;安全生产例会、隐患排查流于形式,排查记录生搬硬凑。

  (二)安全生产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部分企业安全意识淡薄,安全制度执行不严格,风险防范制度不健全,隐患排查走形式;有的企业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日常管理不严格,接到报警后未闭环处理;有的企业危运停车场、客运站等重点部位管理宽松,进出随意、不收缴火种等,“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落实不严;有的企业特种作业管理不严格,缺乏相关制度,个别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道路运输新业态个别企业“双证”合规率需持续提升,存在对未取得资质的车辆和从业人员派单,对企业名下或通过平台接单的驾驶员及车辆管理不全面不托底的情况。

  (三)企业应急管理针对性不强。部分“两客一危一重”企业应急预案不结合自身实际,照搬照抄,针对性差;有的企业平时教育培训不注重实效,应急演练重形式搞应付效果差,演练计划年年雷同;个别危运企业未针对主要装运介质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预案,如遇突发情况驾驶员难以第一时间按应急处置程序妥善处理。

  (四)被约谈通报企业教训吸取不够深刻。今年一季度,省道安办约谈通报了全省12家中高风险道路运输企业。相关企业存在超速、超载、闯红灯,乘客不系安全带,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等问题,有的企业长时间被列为中高风险企业。在此次对部分被约谈通报的企业检查抽查过程中,发现有的企业对被约谈通报问题重视不够,整改不全面不彻底,有的企业对发生的事故教训吸取不深刻,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整改不全面不深入,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隐患也有漏洞,有的企业动态监控委托第三方后监管随意,未能真正发挥作用。

  (五)道路运输车辆达标核查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检查组抽查了广州、梅州、东莞、茂名等市的道路运输车辆达标管理工作,总体情况较好,地市和相关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较为重视,对所委托检测机构的相关业务工作进行了日常监督指导,但也存在收费公示不规范、部分车辆核查时间过短、核查质量不高等问题。

  相关企业的检查结果详见附件。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肃整改问题。被抽查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本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发现的问题,要联合执法部门依法依规从严处置,严格督促企业落实问题整改责任,立即组织整改,并负责对整改结果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依法依规停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撤销或吊销道路运输有关证件。

  (二)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举一反三,自查隐患,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和“党政同责”要求,切实履行属地行业监管责任,根据新安全生产法和行业管理规定,依法依规许可、备案,不定期检查抽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好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聚焦“两客一危一重”企业,重点强化从业人员和营运车辆监管,确保企业许可条件动态保持,特别是要对今年一季度被省道安办约谈通报的12家中高风险道路运输企业重点监管,督促整治彻底,隐患清零,确保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稳定。

  (三)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抓实制度执行落地,真正管住营运车辆,管好从业人员,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八个一”的工作要求,确保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早发现早判定早治理,确保道路运输企业安全运营,健康发展。

  本次被抽查地市的整改落实情况请于7月20日前报厅,未认真督促整改落实或者逾期未报整改情况的将影响当年“平安建设”评分。

  联系人及电话:陈洁,020-83730800。


  附件:2023年度省级道路运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记录表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