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铁运字〔2023〕4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征求《广东省城际铁路运营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地方标准意见的函
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佛山、东莞、珠海市轨道交通局,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中国铁建、中国中铁华南区域总部,中国铁设、中铁二院、中铁四院、广州地铁设计院: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城际铁路运营管理工作,根据国家铁路运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广州地铁集团、深圳市地铁集团等单位按照广东省地方标准修订计划安排(粤市监标准〔2022〕26号),草拟了广东省城际铁路运营的行车组织、客运服务、车辆及车辆基地、设施设备、人员和安全管理等方面标准规范,并经有关专家评审,形成了《广东省城际铁路运营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
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技术标准制修订的工作要求,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你单位组织研究后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23年10月11日前回复我厅,逾期未回复视为无意见(附件请登录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众网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联系人:黄宇,0755—88960109(深圳市地铁集团)
黄俊达,020—66398482(广州地铁集团)
谭维,020—83730415(厅铁路运营监督管理处)
电子邮箱:02709@szmcob.com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