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工函〔2023〕723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汽车维修检验工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汽车维修检验工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着力培养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职工队伍,促进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广东省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工作的通知》(粤工总〔2023〕25号)有关要求,我厅决定举办2023年广东省交通运输行业汽车维修检验工职业技能竞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机构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承办单位:广东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广东省交通工会委员会、广东省道路运输协会
协办单位: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支持单位:广州市福立分析仪器有限公司
(二)竞赛组委会组成人员
主任:王富民 省交通运输厅一级巡视员
副主任:徐永高 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主任
委员:翁兴根 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运输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廖星 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处长
黎侃 省交通运输厅科技处处长
唐丹 省交通工会主席
刘树坤 省道路运输协会会长
罗毅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褚自力 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副主任
组委会下设竞赛办公室,设在省道路运输协会,具体负责竞赛各项工作。
二、竞赛时间和地点
(一)竞赛时间:初定于2023年11月
(二)竞赛地点:广州市
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竞赛办公室另行通知。
三、参赛人员条件及报名方法
(一)参赛人员条件
参赛人员为广东省范围内依法注册、备案从事汽车维修企业在职职工,服务所在企业一年以上,并提供社保证明;思想政治素质好,职业道德修养良好,具有较强的安全责任意识和熟练的维修技能,无不良从业记录。
已获得过“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本次竞赛活动。
(二)报名办法
本次竞赛方式为个人赛。参赛人员以所在汽车维修企业为单位向所在地级市交通运输局报名。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开展预赛,选拔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全省的决赛。名额分配如下:广州、深圳等市各7名,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市各6名;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市各4名,共104名。
竞赛办公室审查选手资格后,发出参赛通知。
四、竞赛项目和要求
本次竞赛内容以汽车维修检验工三级(高级工)国家职业标准为依据制定竞赛标准,适当增加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I/M制度)等相关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内容。分为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着重考核选手职业综合能力,以及发动机关键部件拆装与检验、燃油(汽油)车辆废气超标检测与维修等方面的技能要求。其中理论知识成绩占总成绩30%,技能操作成绩占总成绩70%。采取先理论后实操形式,理论知识竞赛成绩取前60名选手晋级参加实操竞赛。
理论知识采用无纸化考试闭卷形式开展,技能操作为现场操作得分,竞赛试题统一由竞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命题。竞赛技术方案和相关事项由竞赛办公室另行通知。
五、奖励设置
(一)本次竞赛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由竞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相应物质奖励。
(二)获得本次竞赛总成绩第1名选手,将由省交通工会按程序向省总工会申报,经综合考察合格后,由省总工会于次年度按程序优先评选推荐“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本次竞赛总成绩排名前5名选手,将由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于次年联合发文予以通报。获得本次竞赛总成绩排名前10名选手,由省交通运输厅授予“广东省交通技术能手”称号。已获得过“广东省交通技术能手”称号的,不再重复授予。
(三)对本次竞赛组织工作出色的单位和个人,由竞赛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奖。
(四)对本次竞赛担任全省决赛评判的裁判人员及协助竞赛的志愿者,将由竞赛组委会颁发裁判聘书及志愿者证书。
六、其他事项
(一)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指定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竞赛联系协调工作,并于9月22日前将联络人登记表(见附件1)报至竞赛办公室。
(二)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选派1名领队带队参赛,并于10月20日前将参赛选手报名表(见附件2)、汇总表(见附件3)及选手个人资料报至竞赛办公室,
(三)竞赛相关交通费、住宿费按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人及电话:任列兵,020-83730756;
邮箱:rtagd1013@126.com。
附件:1.2023年广东省交通运输行业汽车维修检验工职业技能竞赛地市联络人登记表
2.2023年广东省交通运输行业汽车维修检验工职业技能竞赛参赛选手报名表
3.2023年广东省交通运输行业汽车维修检验工职业技能竞赛参赛报名汇总表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