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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23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3-09-28 12:43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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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质管字〔2023〕166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23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港务局,各监理企业: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12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交法发〔2019〕85号)等规定,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检查计划的通知》(粤交质管字〔2023〕130号)要求,我厅于2023年9月组织开展了全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开展情况

  本次检查使用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按照10%的比例随机抽取,确定了4家监理企业为本次检查对象,抽取执法检查人员4名组成检查组。

  检查通过平台(系统)核查、内业资料检查和问询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对监理企业人员是否符合相应资质要求、派驻项目现场的监理人员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监理工程师是否存在违反管理规定的执业行为等进行检查。

  经检查,3家监理企业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1家监理企业不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检查组在本次“双随机”检查中共发现各类问题16条,对于发现的问题现场向受检监理企业发出书面反馈意见,并要求监理企业限期整改完善(详见附件)。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监理工程师存在社保缴纳单位与从业登记单位不一致、多个单位缴纳社保、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将建造师等职业资格证书注册在其他企业等问题。通过核查社保缴纳情况、查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系统以及现场核实,发现有15名监理工程师存在社保缴纳单位与从业登记单位不一致,3名监理工程师在多个单位缴纳社保,1名监理工程师仅缴纳2023年4月、5月社保;14名监理工程师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将建造师等职业资格证书注册在其他企业。

  (二)个别监理工程师入职或调离企业后未及时办理从业登记或注销手续。本次检查发现4家监理企业中共有7名监理工程师调离企业后未办理注销手续,派驻到项目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有6名未办理从业登记手续。

  (三)部分项目总监代表、驻地监理工程师未持有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本次检查发现3家监理企业共有19人存在此类问题。

  (四)广州粤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现有的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给予认定的监理工程师人员数量已不满足《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水运工程甲级监理企业资质”条件,需限期整改。

  三、有关意见和要求

  (一)对存在社保缴纳问题、职业资格证书注册在另外企业、未及时办理注销手续等问题的监理工程师,相关监理企业和人员要在10月15日前办理完成注销从业登记手续。逾期不注销的,我厅将按《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登记管理办法》(交质监发〔2011〕572号)有关规定,在管理系统上直接注销从业登记,并对违规“挂证”行为对相关监理企业、监理工程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各监理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条款要求,派驻符合条件的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总监代表、驻地监理工程师。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日常行业管理中要将监理工程师是否持有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是否进行从业登记和业绩登记作为检查重点。

  (三)广州粤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已不满足“水运工程甲级监理企业资质”条件,责令该企业在12月13日之前整改完成,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资质条件的,我厅将依照《行政许可法》撤销资质许可。在整改期间,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港务局要对该企业在辖区内的从业履约等行为实行重点监管。

  附件:2023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检查情况汇总表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