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综运字〔2023〕410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创建有关工作的通知
广州、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近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命名中欧班列集装箱多式联运信息集成应用示范工程等19个项目为“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的通知》(交运函〔2023〕494号),“顺丰铁联多式联运平台示范工程”项目被命名为“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根据《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管理办法(暂行)》(交运发〔2022〕30号,下称《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创建后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请继续加强指导,推动支持顺丰铁联多式联运平台示范工程创建项目相关单位,再接再厉,进一步深化合作协同,在深化巩固示范创建成果基础上,突出在运输组织模式优化、联运信息互联共享、“一单制”“一箱制”应用等方面加强探索研究,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推进我省多式联运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根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从明年起,“顺丰铁联多式联运平台示范工程”进入动态评估期,请指导示范工程创建项目相关单位,按照“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的原则和“三年一评估”的要求,组织开展示范工程动态评估工作。
三、动态评估期间,省交通运输厅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持续开展跟踪督导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创建单位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探索积累的经验等请及时向我厅反馈,确保创建项目始终处于高质量运行状态,维持“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荣誉。
附件: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命名中欧班列集装箱多式联运信息集成应用示范工程等19个项目为“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的通知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