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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博石运36”集装箱船继续航行港澳航线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18-07-20 16:44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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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博石运36”集装箱船继续航行港澳航线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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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水上运输总公司石湾二公司:
你司博石二字[2013]12 号文悉。“博石运36”为经我厅批准航行港澳航线(粤交办字〔2008〕449 号)。经研究,同意你司经营“博石运36”集装箱船(总吨位598、净吨位334、载货量680吨、主机功率2×213.15KW)继续航行广东省内河各对外开放港口至香港、澳门航线(该船舶检验证书载明航区),航行有效期至2018 年8 月31 日止。请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船舶、船员证书。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13 年8 月5 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省边防局, 广东海事局, 海关广东分署,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深圳边检总站,深圳海关, 黄埔海关, 惠州海事局, 惠州市交通运输局, 广东省船舶检验局惠州分局。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3 年 8 月 5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