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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中山市黄圃镇陆岛沙石场临时装卸点改建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

发布时间: 2020-01-22 22:28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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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航政函〔2020〕5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中山市黄圃镇陆岛沙石场

临时装卸点改建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 


中山市黄圃镇陆岛沙石场: 

       你单位关于中山市黄圃镇陆岛沙石场临时装卸点改建工程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附件资料收悉。该工程未依法报送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材料而开工建设,鉴于该工程对航道通航条件暂未造成重大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我厅研究,同意补办该工程的航道行政审批手续,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一、工程选址中山市黄圃镇陆岛沙石场临时装卸点位于洪奇沥水道左岸、万顷沙岛尖处,本工程在拆除原装卸设施后,在上游约190米处重建,改建后的装卸点下距在建的广州南沙港铁路洪奇沥特大桥(左主墩施工平台)约165米。工程所处河段河面宽阔,水流条件良好,河床、河势基本稳定。综合考虑航道通航条件和工程使用要求,为解决建筑材料运输等问题,以保障广州南沙港铁路洪奇沥特大桥工程顺利推进,作为临时使用工程,在采取必要的通航保障措施的前提下,同意该工程选址方案,临时装卸点使用期限至2022年12月30日止。

       二、通航技术要求基本同意《中山市黄圃镇陆岛沙石场临时装卸点改建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航评报告》)论证提出的改建工程布置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的评价结论。改建后的临时装卸点顺岸布置,包括输送带、靠船桩和系缆桩等,设置1个泊位,泊位长度145米;停泊水域宽度35.6米,停泊水域边线与主航道最小间距约134米;回旋水域呈椭圆形布置,长轴215米,短轴129米。工程布置对航道冲淤和水流变化影响均较小,在采取相应的保障措施后,临时装卸点的建设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可控。

       三、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一)基本同意《航评报告》提出的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尽快落实洪奇沥特大桥防撞隔离桩等措施。

       (二)建设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调整、设置助航和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套建设必要的维护及安全保障设施,同时加强各项设施的维护管理。

       (三)建设单位应做好船舶进出和作业管理,严格控制作业范围,加强瞭望和警戒;落实相关水域的观测和维护;妥善处理船舶进出作业与其他航道船舶通航关系,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运营船舶应适应航道通航条件,采取合理措施安全通过相关水域,确保航道通航安全。

       (四)建设单位应加强本工程与相邻在建桥梁的影响分析,及时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工程自身和相邻建筑物的安全。

       四、有关要求

       (一)临时装卸点应满足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管理要求。建设单位应根据航道通航情况的变化、发展需要或使用期满,及时停止作业,并对装卸设施(含其他临时设施)进行拆除。

       (二)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审核意见要求做好后续工作,积极配合南沙航道事务中心实施技术核查,向南沙航道事务中心报送工程有关使用维护情况、助航和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等资料。

       (三)请省航道事务中心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技术核查工作的管理,应将核查情况、建设单位关于审核意见的执行情况等报送我厅。

       五、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和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我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其中,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较大调整且对航道通航条件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开展补充或者重新评价,并重新报我厅审核。

       (二)项目建设涉及的其他事宜,请到有关部门联系办理。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1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中山市交通运输局,省航道事务中心,南沙航道事务中心。

相关附件: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中山市黄圃镇陆岛沙石场临时装卸点改建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