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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设置开平市金山大桥(环城公路东环段石海潭江特大桥)专用航标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0-04-24 15:05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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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航政函〔2020〕55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设置开平市金山大桥(环城公路东环段石海潭江特大桥)专用航标的批复 


开平市环城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设置开平市金山大桥(环城公路东环段石海潭江特大桥)专用航标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根据粤航道〔2014〕391号文要求,开平市金山大桥(环城公路东环段石海潭江特大桥)跨越潭江采用单孔双向通航。同意你单位设置开平市金山大桥(环城公路东环段石海潭江特大桥)专用航标。在桥梁通航孔迎船一面的桥梁主梁各设置1座桥涵标,共2座,桥涵标标牌为尺寸2.0m×2.0m正方形,标牌颜色为红色,灯质为红色单面定光;在通航孔迎船一面两侧桥柱上,各垂直设置桥柱灯4 盏,共16盏,灯质为绿色单面定光。航标设置技术要求应符合《内河助航标志》(GB5863)等规范标准的规定。

  二、你单位要按照航标设置方案做好专用航标和其他标志的设置。

  三、其他要求

  (一)专用航标设置完成后,须向江门航道事务中心申请复核检测,经检测合格并发布航道通告后,投入使用。

  (二)你单位要落实专用航标维护管理责任。专用航标应按照《内河航道维护技术规范》(JTJ287)等规范标准维护管理,确保航标处于正常技术状态。专用航标维护情况应向江门航道事务中心备案,按规定向江门航道事务中心报送专用航标维护记录和统计报表。

  (三)专用航标设置后,如需调整,须按规定重新办理报批。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4月24日 

相关附件:40288086719f90440171b428995a2ff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