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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佛山市桂城滨河景观带-半月岛生态公园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

发布时间: 2020-05-14 16:37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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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航政函〔2020〕63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佛山市桂城滨河景观带—半月岛生态公园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佛山市桂城滨河景观带—半月岛生态公园工程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附件资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我厅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一、工程选址

  佛山市桂城滨河景观带—半月岛生态公园工程位于东平水道半月岛河段左岸,上距奇龙大桥约500米,涉水工程主要包括临河堤路、取水设施等。工程所处河段河道较弯曲,河面宽约100米,水深良好,河床、河势基本稳定,同意工程选址方案。

  二、通航技术要求

  拟建工程所处东平水道河段航道发展规划技术等级为Ⅱ级,基本同意《桂城滨河景观带—半月岛生态公园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航评报告》)论证提出的工程建设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的评价结论。工程设计方案经优化后,临河堤路利用现有堤岸布置,长度约723米,面高程为4.7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取水设施布置在边滩上,采用自流和泵站两种取水方式,引水明渠并排布置,自流引水明渠底宽4.2米,底高程0.5米,位于0米等深线范围内;泵站引水明渠底宽6.0米,底高程-1.0米,位于1米等深线范围内,瞬时最大取水量为1立方米/秒;取水设施前沿线与主航道边线最小间距约49米。工程布置对航道冲淤和水流变化影响较小,在采取相关安全保障措施的条件下,工程建设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不大。

  三、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基本同意《航评报告》提出的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工程建设及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范围内航道通航条件的观测分析,妥善处理施工、运营与其他船舶通航的关系,及时采取合理措施,确保航道通航安全。

  四、有关要求

  (一)工程开工建设前,施工单位按规定向我厅申请办理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

  (二)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审核意见要求开展工程建设,积极配合佛山航道事务中心实施技术核查。工程完工后应向佛山航道事务中心报送建设项目审核意见执行情况、施工临时设施及残留物的清除情况,以及助航和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等资料。

  (三)请省航道事务中心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技术核查工作的管理,建设项目与航道、通航有关的内容完工后,应将核查情况、建设单位关于审核意见的执行情况等报送我厅。

  五、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和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我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其中,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较大调整且对航道通航条件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开展补充或者重新评价,并重新报我厅审核。

  (二)自本审核意见签发之日起三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或者开工建设前因重大自然灾害、极端水文条件等引起航道通航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办理审核手续。

  (三)工程建设涉及的其他事宜,请到有关部门联系办理。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5月13日 

相关附件: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佛山市桂城滨河景观带-半月岛生态公园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