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航政函〔2020〕102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佛山市第二水源后续工程丹灶加压泵站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穿越东平水道管道方案涉及航道通航问题的批复
佛山市西江供水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调整佛山市第二水源后续工程-丹灶加压泵站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穿越东平水道管道方案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附件资料收悉。根据《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1号)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综合考虑管道建设实际情况和航道通航条件,同意定向钻穿越东平水道管道的左岸入土点由大堤背水坡侧调整至迎水坡侧的高边滩处。
二、调整后,在航道和可能通航的水域范围内的实际管顶高程不高于-13.4米,BE段水平长度由692米调整至504米。
三、工程建设涉及的其余事项仍按粤交航政函〔2019〕22号的要求执行。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6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航道事务中心,佛山航道事务中心,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相关附件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佛山市第二水源后续工程丹灶加压泵站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穿越东平水道管道方案涉及航道通航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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