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航政函〔2020〕104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东华电南雄“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配套热网工程跨越浈江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
广东华电韶关热电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广东华电南雄“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2×35万千瓦)配套热网工程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附件资料收悉。该工程未依法报送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材料而开工建设,鉴于该工程对航道通航条件暂未造成重大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我厅研究,同意补办该工程的航道行政审批手续,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一、工程选址
广东华电南雄“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配套热网工程于三枫水电站下游约320米处跨越浈江,建设钢桁架桥1座,桥位下距东背岭大桥约750米。工程所处河段河道弯曲,河面宽约65米,河床、河势基本稳定,桥轴线与水流流向基本正交。在桥梁一孔跨过通航水域的条件下,原则同意桥梁选址方案。
二、通航净空尺度和技术要求
(一)代表船型基本同意《广东华电南雄“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2×35万千瓦)热网工程跨浈江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航评报告》)论证采用桥梁所处河段的航道发展规划技术等级为Ⅶ级,选用50吨级货船(32.5米×5.5米×0.9米,总长×型宽×设计吃水)等作为代表船型。
(二)设计通航水位基本同意《航评报告》分析提出的桥位处设计最高通航水位为117.49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设计最低通航水位为113.6米。
(三)通航净高同意《航评报告》论证提出桥梁通航净高应不小于4.5米的结论。设计方案提出桥梁实际通航净高为4.5米,满足通航要求。
(四)通航净宽基本同意《航评报告》论证提出的拟建桥梁采用单孔双向通航方案,通航净宽应不小于39米的结论。设计方案提出桥梁通航孔跨径为89米,左墩位于边滩上,右墩位于岸上,一孔跨过通航水域,有效通航净宽不小于65米,满足通航要求。
三、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一)基本同意《航评报告》提出的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为确保桥梁自身以及船舶航行安全,建设及管理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设置桥涵标、通航净高标尺等助航和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套建设必要的维护及安全保障设施,同时加强各项设施的维护管理。
(二)建设及管理单位应加强与当地航道等单位的沟通协调,积极支持工程附近航道整治、航道日常养护作业等相关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审核意见要求做好后续工作,积极配合韶关航道事务中心实施技术核查,向韶关航道事务中心报送建设项目审核意见执行情况、施工临时设施及残留物的清除情况,以及助航和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等资料。
(二)请省航道事务中心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技术核查工作的管理,应将核查情况、建设单位关于审核意见的执行情况等报送我厅。
五、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和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我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其中,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较大调整且对航道通航条件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开展补充或者重新评价,并重新报我厅审核。
(二)工程建设涉及的其他事宜,请到有关部门联系办理。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6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航道事务中心,韶关航道事务中心,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相关附件: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东华电南雄“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配套热网工程跨越浈江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