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水运字〔2020〕49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佛山市轩海船务有限公司经营国内水路运输的批复
佛山市轩海船务有限公司:
你司《申请书》收悉。根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司经营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及珠江三角洲普通货船运输。投入“轩海”散货船(5008总吨)经营上述航线普通货物运输(但航行区域不能超过该船舶检验证书载明航区),请持本批文办理相关手续。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7月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东海事局,佛山海事局,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