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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珠海市旺通船务有限公司申请运力指标延期的请示

发布时间: 2020-07-14 18:58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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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水〔2020〕391号

签发人:陆亚兴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珠海市旺通船务有限公司申请运力指标延期的请示 


交通运输部: 

  珠海市旺通船务有限公司经交通运输部(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编号:SYJD2020-199)批准建造1艘液化气船(3700立方米),从事国内沿海各港间液化气运输。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该司不能在批准的时限内开工建造船舶,现申请将运力指标延期1年,其他不变。经研究,我厅拟同意该业务申请,现将有关资料报部,请审批。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7月14日 

(联系人:付广,联系电话:020-8373056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20年7月14日印发

  相关附件: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珠海市旺通船务有限公司申请运力指标延期的请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