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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建筑废弃物水运中转临时装卸点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

发布时间: 2020-08-04 22:02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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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航政函〔2020〕165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建筑废弃物水运中转临时装卸点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番禺区石碁镇建筑废弃物水运中转临时装卸点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附件资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我厅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一、工程选址

  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建筑废弃物水运中转临时装卸点工程位于市桥水道左岸,上距南沙港快速路沙湾特大桥约630米,下距京珠高速公路观音沙大桥约5.1千米。工程所处河段河道微弯,河面较宽阔,水流条件良好,河床、河势基本稳定。综合考虑航道通航条件和工程使用要求,为满足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十八号线建设需要,解决物料运输问题,作为临时使用工程,在落实相关安全保障措施的条件下,原则同意该临时装卸点选址方案,使用期限至2021年6月28日止。

  二、通航技术要求

  临时装卸点所处市桥水道航道发展规划技术等级为Ⅳ级,基本同意《番禺区石碁镇建筑废弃物水运中转临时装卸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航评报告》)关于临时装卸点工程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的评价结论。临时装卸点装共设2座钢结构平台,4组靠船簇桩,布置2个500吨级泊位,前沿线总长124米;停泊水域宽度23米,回旋水域呈椭圆形布置,长轴125米,短轴75米,停泊水域边线与主航道最小间距约65米,回旋水域需利用部分主航道,对船舶通航有一定影响。根据《航评报告》相关分析,工程布置对航道冲淤和水流变化影响均较小,在采取合理调度等通航安全管理措施的前提下,对航道通航条件的影响总体可控。

  三、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一)基本同意《航评报告》提出的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建设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设置助航和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套建设必要的维护及安全保障设施,同时加强各项设施的维护管理。

  (二)建设单位应按要求做好临时装卸点船舶进出和作业管理,严格控制作业范围,加强瞭望和警戒;落实相关水域的观测和维护;妥善处理船舶进出作业与其他航道船舶通航关系,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运营船舶应适应航道通航条件,采取合理措施安全通过桥梁水域,确保航道通航安全。

  四、有关要求

  (一)临时装卸点应满足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管理要求。建设单位应根据航道通航情况的变化、发展需要或使用期满,及时对装卸点进行拆除。开工建设前,施工单位按规定向我厅申请办理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

  (二)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审核意见要求开展工程建设,积极配合广州航道事务中心实施技术核查。工程完工后应向广州航道事务中心报送建设项目审核意见执行情况、施工临时设施及残留物的清除情况,以及助航和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等资料。

  (三)请省航道事务中心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技术核查工作的管理,建设项目与航道、通航有关的内容完工后,应将核查情况、建设单位关于审核意见的执行情况等报送我厅。

  五、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和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我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其中,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较大调整且对航道通航条件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开展补充或者重新评价,并重新报我厅审核。

  (二)开工建设前因重大自然灾害、极端水文条件等引起航道通航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办理审核手续。

  (三)工程建设涉及的其他事宜,请到有关部门联系办理。


   广东省交通运输

  厅2020年8月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航道事务中心,广州航道事务中心,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相关附件: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建筑废弃物水运中转临时装卸点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