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航道字〔2020〕22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设置佛山大堤白蛇漩、石石肯险段整治工程专用航标的批复 佛山市禅城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设置东平水道佛山大堤白蛇漩、石石肯险段整治工程专用航标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置
东平水道佛山大堤白蛇漩、石石肯 险段整治工程专用航标。在大冲口水闸附近两条丁坝坝头附件水域航道左侧各设置1座左侧面浮标,共2座,规格为HF1.8型柱形浮标,左侧浮标标体为黑色,灯质为单闪绿光、周期4秒(0.5+3.5)。航标设置技术要求应符合《内河助航标志》(GB5863)等规范标准的规定。
二、你单位要按照航标设置方案做好专用航标的设置。
三、其他要求
(一)专用航标设置完成后,须向佛山航道事务中心申请复核检测,经检测合格并发布航道通告后,投入使用。
(二)你单位要落实专用航标维护管理责任。专用航标应按照《内河航道维护技术规范》(JTJ287)等规范标准维护管理,确保航标处于正常技术状态。专用航标维护情况应向佛山航道事务中心备案,按规定向佛山航道事务中心报送专用航标维护记录和统计报表。
(三)专用航标设置后,如需调整,须按规定重新办理报批。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8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航道事务中心,佛山航道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