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航政函〔2020〕197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设置中阳大道莲阳河大桥和中砂大桥专用航标的批复
中交汕头道路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设置中阳大道莲阳河大桥和中砂大桥专用航标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根据粤交航政函〔2019〕44号文要求,中阳大道莲阳河大桥和中砂大桥均采用单孔双向通航。同意你单位设置中阳大道莲阳河大桥和中砂大桥专用航标,具体如下:
(一)莲阳河大桥1.桥梁助航标志:在桥梁通航孔迎船一面的桥桁上各设置1座双向通航桥孔标志,共2座,双向通航桥孔标志标牌为1.5m×1.5m正方形,标牌颜色为白色底、两平行上下绿色箭头,灯质为两平行上下箭头显示绿色定光;在桥梁通航孔迎船一面航道左侧的桥桁上各设置1座通航桥孔左侧标志,共2座,通航桥孔左侧标志标牌为1.5m×1.5m正方形,标牌颜色为红色,灯质为连续快闪红光;在桥梁通航孔迎船一面航道右侧的桥桁上各设置1座通航桥孔右侧标志,共2座,通航桥孔右侧标志标牌为边长1.8m尖端向上的正三角形,标牌颜色为绿色,灯质为连续快闪绿光;在桥梁通航孔迎船一面两侧桥墩上各设置1座桥墩警示标志,共4座,桥墩警示标志为直径0.7m、高度5m的杆形,标杆颜色为黄红相间横带,灯质为连续快闪黄光。2.侧面标:在桥梁通航孔上、下游约300m处航道两侧各设置1对侧面浮标,共4座,规格为HF1.5型柱形浮标,左侧浮标标体为红色,灯质为单闪红光、周期4秒;右侧浮标标体为绿色,灯质为单闪绿光、周期4秒。撤除大桥下游约40米处3#右侧浮标。航标设置技术要求应符合《中国海区可航行水域桥梁助航标志》(GB24418)等规范标准的规定。
(二)中砂大桥1.桥涵标:在桥梁通航孔迎船一面的桥梁主梁各设置1座桥涵标,共2座,桥涵标标牌为尺寸1.5m×1.5m正方形,标牌颜色为红色,灯质为红色单面定光;在通航孔迎船一面两侧桥柱上,各垂直设置桥柱灯4 盏,共16盏,灯质为绿色单面定光。2.侧面标:在桥梁通航孔上游约200m处航道两侧设置1对侧面浮标,在桥梁通航孔下游约550m处航道两侧设置1对侧面浮标,共4座,规格为HF1.5型柱形浮标,左侧浮标标体为白色,灯质为单闪绿光、周期4秒(0.5+3.5);右侧浮标标体为红色,灯质为单闪红光、周期4秒(0.5+3.5)。现状7#灯浮(沿海左侧标)调整为内河右侧标。撤除东海岸外砂大桥桥区5#、6#侧面浮标。航标设置技术要求应符合《内河助航标志》(GB5863)等规范标准的规定。
二、你单位要按照航标设置方案做好专用航标和其他标志的设置。
三、其他要求
(一)专用航标设置完成后,须向粤东航道事务中心申请复核检测,经检测合格并发布航道通告后,投入使用。
(二)你单位要落实专用航标维护管理责任。专用航标应按照有关规范标准维护管理,确保航标处于正常技术状态。专用航标维护情况应向粤东航道事务中心备案,按规定向粤东航道事务中心报送专用航标维护记录和统计报表。
(三)专用航标设置后,如需调整,须按规定重新办理报批。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9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航道事务中心,粤东航道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