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水运字〔2020〕75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广州琶洲港澳客运有限公司购置2艘高速客船航行港澳航线的批复
广州琶洲港澳客运有限公司,广州番禺莲花山港客运有限公司:
广州琶洲港澳客运有限公司《关于琶洲港澳客运有限公司购置两艘在建船舶的请示》(琶洲公司字〔2020〕199号),广州番禺莲花山港客运有限公司《关于莲花山港两艘新增高速客船运力指标不再投运的请示》(番港客字〔2020〕24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广州琶洲港澳客运有限公司购置两艘在建高速客船,共520客位。请广州琶洲港澳客运有限公司在船舶购建期间,积极做好公司开业筹备工作,船舶建造毕,按港澳航线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公司开业和船舶投运手续。
二、广州番禺莲花山港客运有限公司原经我厅《关于同意广州番禺莲花山港客运有限公司申请运力指标延期的批复》(粤交水运字〔2020〕2号)、《关于同意广州番禺莲花山港客运有限公司建造1艘高速客船航行港澳航线的批复》(粤交水运字〔2020〕57号)中批准同意建造的2艘260客位高速客船运力指标作废。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11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广东海事局,广州海事局,广州市港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