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航道字〔2020〕36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揭阳110千伏厚宅输变电工程管线穿越榕江北河航道行政审批有效期延期的批复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揭阳供电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延长揭阳110千伏厚宅输变电工程穿越榕江北河项目航道行政审批期限的函》(揭供电建〔2020〕7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广东省航道局关于揭阳110KV厚宅输变电工程管线穿越榕江北河涉及航道通航有关问题的复函》(粤航道〔2017〕579号)的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12月5日。
二、工程建设涉及的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和设置专用航标审批手续应向我厅申请办理,其余事项仍按粤航道〔2017〕579号的要求执行。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