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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设置河源市黄沙大桥专用航标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0-12-21 15:54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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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航政函〔2020〕315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设置河源市黄沙大桥专用航标的批复 


河源市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设置河源市黄沙大桥专用航标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根据粤交航政函〔2020〕253号文要求,河源市黄沙大桥跨越东江采用单孔双向通航。同意你单位设置河源市黄沙大桥专用航标,具体如下:

  (一)桥涵标:在桥梁通航孔迎船一面的桥梁中央各设置1座桥涵标,共2座,桥涵标标牌为尺寸1.5m×1.5m正方形,标牌颜色为红色,灯质为红色单面定光;在通航孔迎船一面两侧桥柱上,各垂直设置桥柱灯4盏,共16盏,灯质为绿色单面定光。

  (二)侧面标:在桥梁通航孔上游约100m、下游约250m处航道两侧各设置1对侧面浮标,共4座,规格为HF1.2型柱形浮标,左侧浮标标体为黑色,灯质为单闪绿光、周期2.5秒(0.5+2);右侧浮标标体为红色,灯质为单闪红光、周期2.5秒(0.5+2)。撤除现有古45#左侧浮标。侧面浮标应根据丁坝拆除后桥区航道情况进行适时调整。航标设置技术要求应符合《内河助航标志》(GB5863)等规范标准的规定。

  二、你单位要按照航标设置方案做好专用航标和其他标志的设置。

  三、其他要求

  (一)专用航标设置完成后,须向东江航道事务中心申请复核检测,经检测合格并发布航道通告后,投入使用。

  (二)你单位要落实专用航标维护管理责任。专用航标应按照《内河航道维护技术规范》(JTJ287)等规范标准维护管理,确保航标处于正常技术状态。专用航标维护情况应向东江航道事务中心备案,按规定向东江航道事务中心报送专用航标维护记录和统计报表。

  (三)专用航标设置后,如需调整,须按规定重新办理报批。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12月18日

  相关附件: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设置河源市黄沙大桥专用航标的批复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