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港口字〔2020〕223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东莞市海昌实业有限公司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的批复
东莞市海昌实业有限公司:
你司《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核发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核发你司《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港口设施名称:东莞港麻涌港区东莞市海昌实业有限公司码头10#、11#号泊位;服务船舶类型:散货船;有效期:签发之日起5年。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12月31日
相关附件: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东莞市海昌实业有限公司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