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航政函〔2021〕28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设置上横大桥改建工程专用航标的批复
珠海市西部公路事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设置上横大桥改建工程专用航标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根据粤交航政函〔2019〕100号文要求,上横大桥改建工程跨劳劳溪采用双孔单向通航。同意你单位设置上横大桥改建工程专用航标。在桥梁通航孔迎船一面的桥梁中央各设置1座桥涵标,共2座,桥涵标标牌为尺寸1.5m×1.5m正方形,标牌颜色为红色,灯质为红色单面定光;在通航孔迎船一面两侧桥柱上,各垂直设置桥柱灯4 盏,共16盏,灯质为绿色单面定光。航标设置技术要求应符合《内河助航标志》(GB5863)等规范标准的规定。
二、你单位要按照航标设置方案做好专用航标和其他标志的设置。
三、其他要求
(一)专用航标设置完成后,须向江门航道事务中心申请复核检测,经检测合格并发布航道通告后,投入使用。
(二)你单位要落实专用航标维护管理责任。专用航标应按照《内河航道维护技术规范》(JTJ287)等规范标准维护管理,确保航标处于正常技术状态。专用航标维护情况应向江门航道事务中心备案,按规定向江门航道事务中心报送专用航标维护记录和统计报表。
(三)专用航标设置后,如航道发展需要,应相应调整航标并按规定重新办理报批。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