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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东省地表水省考断面(横窖、和顺大桥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

发布时间: 2021-03-31 14:14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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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航政函〔2021〕119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东省地表水省考断面(横窖、和顺大桥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

  关于广东省地表水省考断面(横窖、和顺大桥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附件资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我厅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一、工程选址

  广东省地表水省考断面横窖水质自动监测站位于佛山水道左岸,上距谢叠大桥约50米,监测站处于弯道处,河面宽约90米,水深良好,河床、河势基本稳定;和顺大桥水质自动监测站位于西南涌右岸,下距原和顺大桥约150米,监测站所处河段河道微弯,河面宽约150米,水深良好,河床、河势基本稳定。各监测站取水设施近岸设置,选址满足《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14)要求。

  二、通航技术要求

  根据《广东省航道发展规划(2020—2035年)》,监测站所处佛山水道、西南涌河段航道发展规划技术等级为Ⅴ级、Ⅵ级。监测站均由站房、取水管道、采水浮鼓等组成,最大取水量为1立方米/小时。其中站房布置于岸上,采水浮鼓近岸设置,通过取水管道与站房连接,采水浮鼓与佛山水道、西南涌主航道边线最小间距分别约15米、40米。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省考断面(横窖、和顺大桥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航评报告》)关于监测站建设项目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的评价结论,取水设施的设置和作业对航道水流条件和冲淤变化影响不大,在采取必要的通航安全保障措施的条件下,监测站建设对航道通航条件的影响较小。

  三、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航评报告》提出的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总体得当。为确保工程自身和船舶航行安全,建设及管理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设置助航和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套建设必要的维护及安全保障设施,保证与工程同步建设。同时加强各项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航道通航安全。

  四、有关要求

  (一)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审核意见要求开展工程建设,积极配合佛山航道事务中心实施技术核查。工程完工后应向佛山航道事务中心报送建设项目审核意见执行情况、施工临时设施及残留物的清除情况,以及助航和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等资料。

  (二)请省航道事务中心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技术核查工作的管理,建设项目与航道、通航有关的内容完工后,应将核查情况、建设单位关于审核意见的执行情况等报送我厅。

  五、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和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我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其中,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较大调整且对航道通航条件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开展补充或者重新评价,并重新报我厅审核。

  (二)自本审核意见签发之日起三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或者开工建设前因重大自然灾害、极端水文条件等引起航道通航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办理审核手续。

  (三)工程建设涉及的其他事宜,请到有关部门联系办理。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3月29日 


  相关附件: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东省地表水省考断面(横窖、和顺大桥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