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航政函〔2021〕128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二号线一期工程TJ5标林岳车辆段临时装卸转运点延期使用涉及航道通航问题的复函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延长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二号线一期工程TJ5标林岳车辆段临时装卸转运点航道行政审批期限的函》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结合佛轨道请〔2021〕4号文,考虑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二号线一期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在采取必要的通航保障措施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TJ5标林岳车辆段临时装卸转运点延期使用至2022年3月20日。工程如提前完成,应及时拆除所有临时装卸设施。
二、其余事项仍按粤交航政函〔2019〕106号的要求执行。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4月1日
相关附件: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二号线一期工程TJ5标林岳车辆段临时装卸转运点延期使用涉及航道通航问题的复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