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科字〔2021〕60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关于组织报送交通运输新型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建议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港务局,省公路事务中心、航道事务中心、港珠澳大桥管理局,省交通集团、港航集团、铁路投资集团,广州地铁集团,省交通科技协同创新中心:
现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报送交通运输新型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建议的通知》(交办规划函〔2021〕624号)转发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总体要求
(一)鼓励企业、科研单位、高校、社会团体等积极参与、多方协作、跨区域联合申报,项目申报应注重多种运输方式统筹融合、部门间协同配合、区域间协调发展。
(二)申报重点工程原则上应选择条件成熟,且能够在“十四五”期内基本完成并发挥实效的项目。
二、申报类型
申报重点工程包括:智慧公路工程、智慧航道工程、智慧港口工程、智慧枢纽工程。
三、申报材料和程序
(一)申报材料。包括交通运输新型基础设施重点工作推荐意见、信息汇总表、工程实施方案。
(二)材料报送。请各申报单位于2021年5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光盘)报厅科技处,其中纸质材料包含推荐意见及信息汇总表各一份、装订成册的工程实施方案三份;电子光盘内含可编辑的推荐意见、信息汇总表、工程实施方案。
四、其他事项
(一)鼓励积极申报交通运输新型基础设施重点工程,除从本次申报项目中择优推荐给交通运输部以外,我厅同步选取好的项目纳入我省数字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中。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静言、罗琪
联系电话:020-83804950、83802755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交通大厦科技处3010室
附件:交办规划函〔2021〕624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4月25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