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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新建揭阳至惠来铁路项目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

发布时间: 2021-04-30 21:28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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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航政函〔2021〕170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新建揭阳至惠来铁路项目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 


广东揭惠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新建揭阳至惠来铁路项目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附件资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我厅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一、工程选址

  新建揭阳至惠来铁路项目位于揭阳市境内,自北向南拟依次跨越榕江北河、榕江南河和龙江,分别建设榕江北河特大桥、榕江南河特大桥和龙江特大桥。拟建榕江北河特大桥位于上下游弯道的连接段,桥位下距揭普惠高速公路桥约70米,桥轴线法线方向与水流流向的交角约35°;榕江南河特大桥位于三洲船闸上游约3.2千米处,桥轴线法线方向与水流流向的交角约7°;龙江特大桥位于龙江下游出海段,桥位上距在建的汕汕高铁鳌江特大桥(跨龙江)约1千米,下距出海口约5.1千米,桥轴线与水流流向基本正交。工程所处河段河床、岸线基本稳定,水流条件良好。但拟建桥梁存在未避开弯道、与下游已建桥梁间距较小、桥轴线法线方向与水流流向交角较大等情况,不满足《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14)等要求。综合考虑桥梁选址相关因素,在采取合理加大通航孔跨径等措施的前提下,桥梁选址对航道通航条件的影响较小。

  二、通航净空尺度和技术要求

  (一)代表船型

  根据《广东省航道发展规划(2020—2035年)》及其他相关文件,《新建揭阳至惠来铁路跨榕江北河特大桥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新建揭阳至惠来铁路跨榕江南河特大桥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新建揭阳至惠来铁路跨龙江特大桥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统称《航评报告》)论证选用的代表船型合理,详见表1。

表1 拟建桥梁所处航道代表船型

  (二)设计通航水位

  《航评报告》关于设计通航水位的评价结论合理。桥梁跨越航道处的设计最高、最低通航水位(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详见表2。

表2 工程所处航道设计通航水位

  (三)通航净空尺度

  拟建桥梁均采用单孔双向通航方案,《航评报告》论证提出的拟建桥梁最小通航净空尺度的结论,以及设计方案提出的各桥梁实际通航净空尺度满足通航要求,详见表3。

表3 拟建桥梁通航净空尺度要求

  三、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一)《航评报告》提出的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总体得当。桥梁水中桥墩应充分考虑船舶碰撞风险,设置必要的防撞设施并与桥梁同步建设,通航孔桥墩应按不低于代表船型撞击力的大值考虑防撞标准。

  (二)为确保工程自身和船舶航行安全,建设及管理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设置助航和安全警示标志,开展配布方案专题研究,并配套建设必要的维护及安全保障设施,保证与工程同步建设。

  四、有关要求

  (一)工程开工建设前,施工单位按规定向我厅申请办理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

  (二)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审核意见要求开展工程建设,积极配合粤东航道事务中心实施技术核查。工程完工后应向粤东航道事务中心报送建设项目审核意见执行情况、施工临时设施及残留物的清除情况,以及助航和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等资料。

  (三)请省航道事务中心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技术核查工作的管理,建设项目与航道、通航有关的内容完工后,应将核查情况、建设单位关于审核意见的执行情况等报送我厅。

  五、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和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我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其中,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较大调整且对航道通航条件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开展补充或者重新评价,并重新报我厅审核。

  (二)自本审核意见签发之日起三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或者开工建设前因重大自然灾害、极端水文条件等引起航道通航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办理审核手续。

  (三)工程建设涉及的其他事宜,请到有关部门联系办理。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4月30日


  相关附件: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新建揭阳至惠来铁路项目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