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航政函〔2021〕181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设置南北台水道秀祥浮坞3号停泊位专用航标的批复
广州市秀祥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设置南北台水道秀祥浮坞3号停泊位专用航标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设置南北台水道秀祥浮坞3号停泊位专用航标,具体如下:在浮船坞上下游锚位水域各设置1座专用浮标,共2座,规格为HF2.4-D1浮标,专用浮标显形为黄色柱形,灯光颜色为黄色,闪光节奏为莫尔斯信号“C”,周期12s。航标设置技术要求应符合《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GB4696-2016)等规范标准的规定。
二、其他要求
(一)专用航标设置完成后,须向南沙航道事务中心申请复核检测,经检测合格并发布航道通告后,投入使用。
(二)你单位要落实专用航标维护管理责任。专用航标应按照有关规范标准维护管理,确保航标处于正常技术状态。专用航标维护情况应向南沙航道事务中心备案,按规定向南沙航道事务中心报送专用航标维护记录和统计报表。
(三)专用航标设置后,如需调整,须按规定重新办理报批。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