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水〔2021〕273号
签发人:陆亚兴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深圳华南液化气船务有限公司申请运力指标延期的请示
交通运输部:
深圳华南液化气船务有限公司经交通运输部(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编号:SYJD2020—3733)批准建造1艘成品油船(8000载重吨),从事国内沿海各港间成品油运输。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该司不能在批准的时限内开工建造船舶,现申请将运力指标延期半年,其他不变。
经研究,我厅拟同意该业务申请,现将有关资料报部,请审批。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5月27日
(联系人:付广,联系电话:020—83730563)